要解构西方的意识形态概念体系,首先要区分不同的概念类别,有针对性的来加以应对。第一个就是西方话语自身的核心概念,西方话语是一套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它每一个概念背后都有明确的阶级属性和利益指向。过去在西方的长期宣传之下,这些概念往往被中性化了,带上了一些比如叫普世或者进步或者文明的面具。我们中国人一旦受它影响,不知不觉就把它假定为它是正确的、公正的一个概念。这些概念有很多,比如象我们熟知的自由、法治、宪政,包括象程序正义、产权、契约、个人主义、公民社会、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政治多元主义等等。
在这里只讨论一个概念,就是自由。自由是西方意识形态最为核心、最底层的一个概念,其它概念都是从自由推演而来,例如法治、人权、宪政等等。然后形成了一个概念体系,支撑了西方价值观的底层逻辑。
首先,西方人为什么如此重视自由,这背后有很多原因。第一就是西方历史上其实是极其缺乏自由的,现代的自由概念是基于一个个人主义的原则,是以个人的自由为出发点。在古希腊、古罗马的时代是没有个人意识的,比如古希腊人,哲学家讲人是城邦的动物,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你是城邦共同体的一员、是部落的一员。你一旦被驱逐出这个城邦,你就失去了在政治生活里边生活的资格和身份。希腊很大程度上是以部落为单位的,那么罗马呢,家族的因素特别重要。所以这些古典文明,它是以部落和家族为核心组织起来的。如果你是一个公民,或者你是一个部落或者家族的成员,作为个体能享受到比较高的自由。
到了基督教时代,情况就变了,因为教会对人的思想行为实施了非常严格的控制。教会对人是无差别的控制,人紧紧的依附于教会。不信教的人在欧洲是没有生存权利的,哪怕你贵为国王或者贵族,一旦被革除教籍,你在欧洲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了。即使在推翻罗马教会之后的近代,欧洲的新教对人的控制也是非常厉害的。比如象加尔文教,他在日内瓦建立起了一个政教合一的制度,非常专制。另外象英国、荷兰这些地方的清教也十分严苛。所以,好多人说清教徒移民到新大陆是为了逃避宗教迫害。
在美国建国之前,很多殖民地的异教徒或者不信教的人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极端情况下会被处死。美国建国之后,各个教派也在争当国教,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他是这个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叫政教分离的隔离墙理论,后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确立了不得树立国教,实际上这是一个教派斗争的结果。
到了20世纪上半叶,欧洲的天主教和各新教教会还试图控制国家,包括象德国、北欧,都曾经指定路德宗为国教。荷兰、苏格兰和瑞士几个州也曾经给予加尔文教以国教地位。所以,看西方整个历史,它是极其缺乏个人意识、极其缺乏自由的。相比我们中国过去2,000年,我们没有教权对人的这种愚昧统治,而政治权力对人的约束也是很有限的。有一句话叫皇权不下县,就是国家权力在县这个层级以下,对个人的干预是有限的。在一定程度上讲,我们既没有国家权力,也没有宗教权力来对个人自由进行严格的控制和压迫。当然我们也有地方宗法,包括地方封建势力的这种约束,但是基层社会还是要比西方自由得多。所以,大家读读我们唐代以来的小说、戏曲,还有民间文学,象《三言二拍》《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等,我们就能看到自由活跃的民间社会。
第二点就是蛮族带来的一个特殊现象,基督教时代有一个矛盾,就是基督教国家的产生,恰恰是日耳曼等蛮族入侵的过程中完成的。一方面基督教无孔不入的控制了社会,另一方面这些日耳曼蛮族从大森林过来,带来了一种天性自然的野蛮自由传统。所以,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中有很大的一个部分是来自于蛮族的野蛮自由。例如,自由主义者所崇尚的普通法传统,它很大程度上就是源自于不识字的蛮族习俗。在9世纪之前,欧洲还有很多人懂拉丁语,那个时候法官判案的时候,可以去查阅这个罗马法汇编。到了9世纪之后,进入蛮族封建时代,特别是在德意志和法兰克这些地方,上到国王、贵族,下到农奴都不识字,甚至已经不存在立法了。比如法国,最后一项法规产生于公元884年,德国是公元840年,虔诚者路易死去之后、帝国分裂之后,就没有再产生新的法规了。所以,除了象意大利这些罗马传统比较深的地区之外,在欧洲各地,习惯法都成了唯一有活力的法律源泉。老百姓或者贵族们要打官司,他需要口头去咨询法官,然而法官和贵族也不识字,没有办法去查法典,所以只好想一想,各种奇怪的习俗、迷信、宗教教条,用它们来进行裁判。甚至欧洲很长的时间里边还搞过神裁法,类似于跳大神的方法。
由于大家都不识字,产生了一些非常有趣的现象,比如象签订契约,你签订一套契约,你要把它用文字写下来。如果你不写下来,大家靠什么来记住这个东西。欧洲人就发明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仪式或者手势,来增强这种契约的正式感,或者是增强大家的记忆。法国有一位著名的史学家马克波罗赫,他在一本书叫中世纪史就记载了当时的一些很有意思的做法,比如说我要签这个契约了,我要把我的一块地卖给张三,那这个时候我靠什么把这个契约能记下来,20年之后大家不会忘记,就把自己的孩子带过来,等到我们都死了,孩子可以证明这个契约的存在。但是孩子他又不会关注这个事情,我靠什么来加强他的记忆呢?就是签契约的时候赏他一巴掌,或者强迫他来洗澡。当时欧洲人是不洗澡的,只有出生洗礼的时候会洗一次澡,然后去世的时候会洗一次澡。所以强迫他洗一次澡,他会记忆终生。在这种蛮族文化和法律制度之下,它保留了很多蛮族的原始习惯,这也是今天西方自由观念的一个重要来源。
第三点就是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产生了作为贵族特权的自由。封建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权力分层,国王、贵族不同的权利是分层的。国王的权利不能穿透贵族,对于贵族来讲,他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十分自由的。这种所谓自由其实就是一种特权,包括地方自治、地方司法权、人身依附权,包括贵族征收苛捐杂税的权利,甚至有些贵族可以行使初夜权。今天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经常给我们介绍西方文明,大多他是从一个贵族视角来出发的,我们很多人误以为那是一个非常自由美好的时代。比如说我们经常听到什么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其实国王的士兵不能进的,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家,而是贵族的家。还有象什么大宪章、什么约束制约公权力,我们读到这类东西的时候,要学会去问一个问题,他这些观点是从什么人的眼睛里看到的事实。
如果我们换成下层农奴,甚至低级封臣的视角,那么贵族自由带来的不是自由,而是灾难。地方自治往往是恶贯满盈,有时候遥远的国王代表的才是正义。比如中世纪英国国王,他有巡回法庭,到16世纪又产生了新法庭。现在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经常会批评国王的集权,或者国王的法庭,认为他们是侵犯了自由权之类。当时欧洲的国王跟我们古代的皇帝、皇权不大相同,他无非是一个大封建主,有时候甚至他都不是这个诸侯之主,而是诸侯之首,跟我们中国古代的拥有这种天下观念的公共精神,甚至民生意识的皇权不可同日而语。
不应高估在封建制度之下产生的很多跟自由相关的制度,其实都和贵族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比如代议制,就是典型的贵族特权政体。代议制的起源有几种可能的情况,一种是国王需要贵族或者近臣来帮助他统治。第二种情况是国王打仗征税,他需要得到贵族的同意。因为要让贵族拿钱,肯定要征求他的同意。第三种情况是11、12世纪之后,欧洲的国家和政府越来越被当作一种私人的产权实体,贵族的封地和财产权,国王是不能随意侵犯的。同时,他们作为他的地权、财产权的代表,有权来参与立法和司法,需要让他们来参与比如御前会议,三级会议这样的机构。
所谓代议制,就是不同类型的财产权按照比例来分享统治权力的一个制度。今天很多人认为议会制是民主制度的一个形式,实际上恰恰相反,代议制在历史上和民主没有任何关系,代议制代表的就是贵族和后来新兴资产阶级的财产权。章太炎很早就指出这一点,他说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美国的所谓代议制民主实际上就是一美元一票的制度,再比如选举制、任期制、轮值制,这些比较现代的制度形态,其实一定程度上也都是源于封建制度。因为西方在现代国际制度里边占有主导地位,所以导致了西方的历史经验在现代国际制度里边得到了更多的体现。
第四点是资本主义的自由,资本主义最需要自由。它需要的是一种基于财产权的自由,因为现代自由的本意就是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就是金钱在市场上不受约束和干预的自由。现代自由的核心问题就是个人以及个人和国家的关系问题,翻译一下,就是允不允许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国家干预个人以及个人财产的问题。在欧洲,一千多年的神权封建贵族政治里,既没有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国家,也不存在我们今天所熟悉的个人。13世纪之后,新兴的商业阶级兴起,这些人追求发财致富,但是他们遇到一个巨大的障碍,就是天主教财富观的限制。于是这个新型的阶级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打倒教会,从教权的统治下解放个人。这个所谓的个人,指的就是这个新型的商业和资产阶级。推翻天主教的财富观就能够给他们不择手段的获取财富来辩护,贪婪需要把自己打扮成一种道德。所以,这些人就制造了自由主义的哲学。
但是仅仅靠自由主义还不够,因为做生意和发财除了需要自由之外,也需要法律、和平、武装的保护和支持,这些需要强大的权力来提供。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有了法律,才能够保障这种商业契约的履行,才能够对违约行为加以惩罚。为什么需要和平?因为在那个时代,欧洲小国林立,贵族的堡垒和一些个匪帮也需要国家的力量把他们给荡平,这样才能够维持和平的商路。为什么需要武装?因为商人阶级他需要国家的炮舰、舰队和军队来保护他们,并且支持他们和别的国家的资本进行竞争。这些都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治权力。所以新兴的资产阶级一方面打倒教会,同时它与国王来结盟,建立集权的国家。
所以资产阶级的个人自由和权力高度集中的现代民族国家,其实是同一个过程的产物,而且他们从产生起就是同盟。今天流行的自由主义观念编造了一大套反对国家干预、限制公权力、强调小政府和分权、放权的历史叙事,其实这些东西完全违背了资产阶级崛起的历史事实,是一种虚假的史观。资本家在崛起的过程中何曾限制过国家?在国内,资本主义是靠国家力量来剥夺农民的财产权,剥夺之后才建立起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就象英国的圈地运动。另外,靠国家的力量把人强行塞进工厂里来受剥削,你连受剥不受剥削的自由都没有。比如英国,你上街乞讨都是一种犯罪行为,甚至会被吊死。然后他才建立起劳资契约、自由的一个原则。在国际上是靠炮舰来掠夺资源和开辟市场,把别的民族变成殖民地,之后才开始编造自由贸易、航行自由和这个所谓的国际法等等这些神话。国家主权的概念就是在这个阶段出现并上升的,比如荷兰的一个著名的国际法学者最早提出了主权的概念,就是为了论证国家来帮助资本进行贸易、自由航行甚至发动战争的正义性、合法性。
熟悉政治学或者国际关系的同学都知道1648年有一个重要的条约,叫维斯特法利亚条约。当时欧洲发生了一场30年战争,最后大家都打累了,签了这么一个条约。但是很少有人深入到这场战争背后的资本运动,实际上这场战争背后是荷兰的金融和商业资本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就是这场战争的主要动力。这个战争的过程和结果都是服务于资本力量的,而此时的资本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主权国家的保护所带来的自由。所以,在这个条约里边规定要区分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大家听到的说法是这是战争法和国际法的进步。但是也要看到它的本质,就是要把战争对商业活动和资本自由的危害给降到最低,就是你打仗可以,你不要威胁到我们商业和资本的运作。
既然战争是资本牟利的一个手段,那么资本自然有能力把战争控制在不伤害自己利益的范围之内,另外这个维斯特巴利亚条约还保障了私人企业和商业活动的自由。主权国家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用于服务于资本的一种装置。由国家组成的这样一个国际秩序就是服务于资本的积累和增值的。但是,国家一旦强大和集权,它必然会对资本形成制约。因为政治权力的本性,就是要凌驾于一切权力之上。主权从定义上就是要高于一切权力的权利。所以,一旦资本不能控制一切,由商业资本催生和扶植起来的民族君主国会发生异化,产生不符合资本利益的独立意志。所以,资本需要不断的对国家的权力装置进行修改,通过制度和法律,甚至通过革命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结果就产生了今天我们所熟悉的法治和代议制。
国家和资本的蜜月期结束之后,资产阶级已经利用国家的力量,把商人所擅长的私人领域中的法律给应用到整个国家,然后让市场的规则变成了人间的规则。一旦市场的规则和资本的法律建立起来,资产阶级就不再满足于跟国家的这个结盟关系,而是要凌驾于国家之上,要俘获和主导国家、限制国家权力,让国家变成仅仅是市场自由的一个守夜人和打手,一个仲裁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工具。所谓的自由也只是资产阶级的个人相对于国家的这种优先性,就变成了一个现代的政治正确论证,这种个人优先性也就成为自由主义哲学的宗旨。
正象哲学家阿伦特所说,现代政治的特征就是私人利益变成公共事物。结果自由的国家都建立了代议制,原因就是代议制是最适合把经济权力给直接转化成政治权力的制度,是让各种类型的财产权按照比例享有政治发言权的制度。英国哲学家欧克肖特评价代议制,他说这种统治样式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英国等地的议会制政府中达到高峰,曾经是共同体的东西现在被认为是个人的联合,这是伦理学中确立的个体主义在政治哲学上的对应物。所以我们看到英国的光荣革命,就是把王权给架空,让议会来统治国家,而议会就是不同类型的资本的代言人。美国革命就是成立一个服务于商人和地产债券投机者的合股公司。法国大革命干脆砍掉了国王的脑袋,让资产阶级的民法典来统治。所有这些革命都是为了让自由来代替专制,用财产权的自由来替代贵族的特权自由,用法律的统治来掩盖古老的权力的统治。
资本主义的自由相对于封建主义,毫无疑问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是这种自由所要求的也仅止于资本的自由。我们要把自由的本质认识清楚,自由就是财产权,自由就是市场原则至上,自由就是资本的统治。至于我们所以为的自由选择、自由意志、言论自由、自由行动等等,都是包裹在自由概念之上的糖衣,目的是为了让毒药更容易下咽。澄清了这个自由的概念,我们就很容易认清法治概念的本质。自由概念直接导向了法治,因为一旦这个自由概念获得了霸权地位,也就意味着国家不再是社会整体的一个代表,而是财产权的代言人,政府就不再是一个规则的提供者,而仅仅是市场规则的守护者。资本家或者拥有财产权的阶级,最乐意看到的就是市场的规则来决定一切,因为这是他们最擅长的事情。市场的规则就被他们称为法,与所谓的公权力对立起来。政府对市场和财产的干预就被扣上某种不道德的标签,由此法制叫rule of law,就获得了一个独立的生命。法治所强调的程序正义,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正义原则。比如象美国的独立的司法权,美国这个联邦最高法院的功能就是给联邦生成一种统一的商法和民法,而商法和民法本身只是处理私人事务、特别是财产关系的一个工具。但是当他们以契约、自由、程序正义这些抽象而普世的面貌出现的时候,就让我们这些普通人只能看到所谓的过程的公正,很难去想它的结果是不是公正,甚至是不是可怕了。
经过18世纪以来资产阶级思想家的不断的建构,现代自由民主制度或者政治多元主义,被描述成了一种可以依据法治和程序原则来展开公平竞争的、允许多元利益在里边自由博弈、大家都可以来获得国家权力的游戏,这个游戏表面上它是透明的、是开放的,但实际上只有那些所谓成功的个人也就是资产阶级,他才有赢的可能。西方政治哲学有很多这样的观点,不讲公平、不讲正义,甚至理论上自由主义者干脆就把正义给解释为程序正义。只要符合程序,你输了,你不能因为这个结果而抱怨,你只能怪你自己是一个失败者。在这种概念话术的误导之下,法制概念成功的掩盖了资本通过代议制、通过律师、通过司法权来统治一切的事实。
从这个法治的概念就引向了宪政的概念,法治本身有时候也会出问题,比如法治会失控。列宁很早就讲过,他说资产阶级可以通过代议制来掌握国家权力,既然你发明了这套程序、这套制度,无产阶级同样可以利用选举权来夺权。所以它是有BUG、有漏洞的。第二它会遇到统治集团内部不可调和的矛盾。象美国存在联邦权和州权的冲突,或者不同资本类型之间的冲突,比如当前美国金融资本集团和旧的产业资本集团的冲突。另外它还会遇到技术性的危机,象美国2,000年和2020年大选发生的选票争议。最后它还会遇到因为社会弊病而导致的政治分裂,比如特朗普这种所谓的民粹总统,他当选之后就导致了一种政治极化。所以法制也需要一个最终的机制来对它进行制约,确保真正的权威,也就是资本的意志能够掌握最后的一票,能够出来裁决争议,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宪政。什么叫宪政?比如在美国的这个语境里边,就是把一份宪法文件给供在神坛上,通过大祭司的解释权,就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来进行政治操纵。让少数统治者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否决多数人民的意志。用美国建国者麦迪逊的话来讲,就是绝不让作为集体的人民来染指政治。
我们一旦把西方价值观的核心给破解掉,西方价值体系就会轰然崩塌。我们也不能过于乐观,因为这些概念的内核被大量的理论、历史、新闻和文艺作品,象洋葱一样一层一层的包裹起来,我们普通人很难去窥探到它的实质。几百年来的西方的话语建构,让我们普通人对这些概念很容易产生习惯性的认同,让我们看到这些概念的时候条件反射式的就产生一种正面联想。所以,我们对这些概念的辨析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