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稳定币并非货币,而是货币的一种代币。通俗来说,无论在美国还是香港,法案中所指的稳定币,都是与法定货币挂钩、保持 1:1 比值的数字资产,但它并不等同于法定货币。首要目的在于监管,而监管的前提是承认其存在风险。我们需要认识到,一方面稳定币有用,另一方面稳定币有风险需要监管。
从风险角度看,稳定币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隐患。首先,稳定币的发行商为私营公司,因此面临破产风险,也就是稳定币明确存在对手方风险(counterparty risk)。其次是锚定风险,稳定币无论是1:1锚定美元还是港币,都无法忽视脱锚的风险,因为稳定币本身存在价格波动的情况。第三个风险,大家其实并没有太多关注,那就是稳定币还存在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在监管介入之前,虚拟货币市场与传统金融体系相对隔离,虚拟市场波动剧烈,诚信问题频发。监管将两者拉近后,虚拟市场的风险便有可能通过稳定币渗入主流金融体系。
业界和学术界存在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稳定币将延续并强化美元霸权,使美元能够在更多应用场景中深入渗透于全球经济;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稳定币的发行旨在缓解美国国债危机——随着国债规模不断攀升、利率居高不下,稳定币通过增进国债的流动性与需求,为美国在日益收窄的市场环境中“输血”,同时也为美元霸权的增强乃至扩张创造了契机。
从银行从业者的角度来看:稳定币并非货币本身,而是链上的银行本票。它的发行逻辑和银行本票一样,流通原理也一样,只是产生的背景不同,因此私人发行稳定币的本质与银行本票没有区别。从监管角度看,关注的核心是发行人的兑付风险。最保险的做法是将稳定币对应的资金100%以现金形式进行存放,但现金不生利息,运营又会产生成本。从这个角度考虑,发行人需要对这部分资产进行投资,产生收益,但由于投资会容易倾向于选择高收益的投资方案,这往往带来投资风险和兑付风险。这个风险逻辑与我们过去对次级贷款、货币基金或其他民间集资基金的监管思路完全一致,所以监管需要保证这部分资金只投资高质量、高流动性资产。
说到底,大家使用稳定币是为了拿到自己应得的钱。稳定币就象澳门赌场筹码:你拿法币换筹码,用完之后还要换回现金。筹码的信用由赌场背书,兑换比例固定为1:1。而赌场也可以用这些筹码对应这些无息资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债券以获取利息,但同时必须确保用户随时能兑现。
我们不知道最终会有多少资金沉淀在这个业务里面。稳定币用于买债的资金都是央行发行出来的货币,本来不是稳定币发行方买债,也可能是其他主体买债。货币本来就在市场里面,无非是放在银行里存款,然后银行去买债;或者存放于稳定币发行公司,让这些公司去买债的区别。
稳定币等于变相发行货币。当央行投放基础货币后,持币人用同等金额将其兑换为稳定币,稳定币进入市场流通的同时,原有基础货币又被拿去购买美债并被财政支出吸收。结果,相当于原本的一块钱变成两块钱同时在市场上运转,整体流动性被放大。
比如央行投放100元基础货币,客户会寻求将这笔资金换为稳定币。如果稳定币的发行人按监管要求静态持有这100元,那么市场上流通的是用同等金额发行的100元稳定币。
但是如果稳定币发行人将这100元购入美债并经财政支出释放,最终市场上同时流动的就是200元,增加了流动性。但是流动性过剩会推高通胀,这会带来一个问题,是否需要抬升利率?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到稳定币支持美债的一面,还要关注宏观层面的双向效应。
直接拿现金买债并不会翻倍,但你发行稳定币、再用对应的美元去买债就会翻倍,所以这和之前现金支付是不一样的。我用100美元在你这换成100美元的稳定币,而这100美元的稳定币仍然可以用来买东西,也就是说流通中依旧有这100美元;同时你拿到的那100美元去买了美债。我这100美元已经花出去了,你再拿同样的100美元去买债,这不就已经翻倍了吗?
在监管方面,如何对稳定币定性是一个核心命题:它究竟是投资品,还是支付媒介?美国《天才法案》对此有一条十分重要的规定,并未将稳定币交由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监管,而是交由银行监管机构负责;这等于将稳定币明确界定为一种支付手段。 什么意思呢?当一家企业持有稳定币时,并不会产生任何利息:今天持有等值100美元稳定币,明天仍是等值100美元的稳定币,不会因为其储备对应的美国国债有利息就获得收益。为此,美国监管机构在起步阶段就把稳定币的潜在系统性风险尽量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选择不同主管部门监管,其影响差异极大。主权货币的基础是税收,若将稳定币按“财富”监管,就意味着纳税;若将其按“支付系统”监管,则重在支持与管理流通。
美国目前采取由银行监管体系介入,等于把稳定币作为支付系统来监管。由此又引出一个问题:稳定币最大的隐患之一在于其强大的交易隐匿性与区块链的高效转移能力,这会冲击以“可识别财富”为基础的税收体系。原本我依据对你财富规模的认定来征税,但如今这些资产可以迅速“逃逸”,就无法征税。
在稳定币监管方面,禁止向稳定币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以防稳定币演变为以高息揽储的非法集资(类似P2P)模式。此外,发行与流通环节必须落实KYC(金融机构确认客户身份的程序)、并且落实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审查。这意味着稳定币的持有人资质与资金用途也须合规,其目的就是防止和抑制资产转移与各类非法交易。
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户”)指的就是明确并核验客户身份。这一点至关重要——发行稳定币以及使用稳定币的客户群体是谁,都应披露并保持透明;这本身就是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