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就叫透过现象看本质,一直以来,西吹们都有句话叫西方更文明,一个常拿来比较的就是契约精神。人家什么都签契约,什么都按合同来,多文明多先进。前几天才做过一期内容叫中世纪养老协议,说欧洲中世纪是长子继承制,次子们成年或还未成年就被赶出家门,爱死死、爱活活。总之家产只留给长子,为什么这么做?为了保障自己。家产只给一个孩子,保障这个孩子衣食无忧的同时等于保障了自己养老问题。这个算术题并不复杂,家里一共10个孩子,100块钱如果平分,每个孩子只有10块,自己都吃不饱,哪还有钱给你养老。所以,长子继承制的本质是自私,为了保障自己老有所养,不惜泯灭人伦,次子们通通不当人。它是为了保障养老而延伸出来的家产分配制度,跟我们长子继承制完全不一样。
欧洲的长子继承制听起来很美好,事实却很残酷,就算掏心掏肺对老大好,老大也未必养你。原因很简单,兔死狐悲、唇亡齿寒,兄弟们的悲惨遭遇会触动老大,一个自私制度必定培养出自私的人和家庭观,这也毫无疑问。所以就有了养老协议,亲爹跟儿子签协议,这种在我们听来接近天方夜谭的事情,在欧洲中世纪是普遍现实。有些人觉得挺好,起码有协议保障,那你可以试试,还是那句话,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要依靠协议去履行,那它离崩塌也不远了,因为违约太简单。有协议怎么了,有协议就一定照着做吗?需要用协议去保障,说明父子关系也仅剩下协议了。你信不过他,他信不过你,到这份上签不签协议还重要吗?所以我们历代提倡孝道,把孝顺放到重中之重,我们也知道这是社会治理的一大难点,但我们同时明白这件事只能通过教化解决。不想养老他有一百种办法逃避,装个样子行不行?
在这种细之又细的社会基层伦理问题上,强制手段从来都不好使,所以儒家教导“子不教、父之过。子不琢、不成器”,作为父亲有教育孩子的责任,父父子子,父亲有当父亲的样子,子女才有当子女的样子,父慈才能子孝。多简单,你对孩子好,孩子当然就会对你孝顺。为什么我们要均分家产,有人说长子继承制挺好的,有利于生产资料集中,分家分家,分几次家就没了,大家都成穷光蛋。难道这个道理我们不懂吗?但你一边对次子那么残忍,一边又要求老大尽孝,有没有想过你这个要求很荒谬。听没听过一句话,叫有样学样。如果长子继承制很先进很好,那为啥现在西方不搞了,他们现在也是均分制。一句话,如果你想子女孝顺,首先多关心子女。你对别人什么样,别人就会怎么样对你,这个道理亘古不变。在这件事情上我们领先西方2000年都不止,所以西方养老协议执行到最后出现了什么结果,养老院。他们宁肯把钱给养老机构也不愿留给儿子,这就是现实。
其实都不用举养老这种例子,因为现实例子太多,多的举不完。比如大漂亮这一年撕毁的协议,巴黎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协定、维也纳公约、伊核协议等等。就不说别人,只说跟咱们有关的,举个最简单也是大家最熟悉的中美八一七公报,里面规定美国遵守一个中国原则,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内政,美国将逐步减少对台武器出售并最终停止。大漂亮做了吗?哪一条兑现了?当年德国跟苏联签完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不到两年德国就发动了对苏联的闪电战。英国刚跟波兰签完互助协议,眼睁睁看着波兰沦陷无动于衷。我们跟英国也签了不少协议,违约率都没眼看,如果有人肯统计一下,英国违约就达到23次,欣克利角核电站最终项目烂尾,我们上千亿投资打了水漂。
反观我们,我们可从没标榜过什么契约精神,但请西吹们统计一下中国的违约率,可以互相对比一下。契约精神本质是什么?是不是缺什么补什么?因为不讲信用成了惯例,协议总当废纸,所以才天天嚎叫什么契约精神。顺道也说一下中世纪法庭,既然喜欢签协约,总得有法庭吧,否则样子都不好装。这个话题如果往细了说会非常庞大,足够写一篇几十万字论文。这里就举几个小例子,欧洲中世纪法庭构成条件很多,有宗教法庭也有大量世俗法庭,国王有国王法庭,领主有领主法庭,一个菜市场都可能搞个灰脚法庭,商人天天跑来跑去脚丫子全是土,所以就有了这个名称。
12世纪英国搞了个巡回法庭,法学家们很是津津乐道。简单说这个法庭类似我们巡抚制度,英王派出自己的亲信也就是法官到各地巡游、处理诉讼,听起来很美好,是吧!但我们得首先了解一个前提,就是英王为什么这么做?巡回法庭相当于咱们告御状,在英国想告御状可不容易,你得跑到维斯特敏特去告诉状,另外还得交钱所谓诉讼费,这笔诉讼费可不低,普通人根本交不起。而英王派出去的巡回法官处理方式最主要的手段就是罚款,自1234到1236年短短三年内,巡回法庭为英王带来了2,2000英镑,平均每年7000多磅,相当于英王年收入一半。因为收钱太狠,这种巡回法庭没搞多久就歇了,为啥?没人告状了,老百姓宁肯打碎了门牙往自己肚子里吞也坚决不告御状。到了1284年,巡回法庭带来的收入仅为1000英镑。
对比一下,我们窝囊的大宋也搞过皇家法庭,叫登闻鼓院,专门告官用,也就是只受理民告官。为什么拿这个举例,因为英国巡回法庭主要案件也是民告官,如果不是为了告领主谁也不会费那么大劲。登闻鼓院有多猛呢!上不封顶,皇帝都可以告。比如宋仁宗就被告过强抢民女,至于丞相就更普遍了,可以说自从有了登闻鼓院,大宋朝历代丞相都被告过,几乎无一幸免,而且大部分都输了。登闻鼓院核心有三点:第一告状免费;第二必须受理,每件案子都要御批,也就是皇帝过目。当然皇帝忙不过来,所以有专职官员干这个,皇帝最后签个字;第三就厉害了,无反坐。怎么样?这就是我们眼里最窝囊的大宋,但我们谁吹过北宋的法理精神?
说到欧洲中世纪法院收钱之狠,还有个例子。威尼斯有个商人,他那地方鱼龙混杂,有教廷、有领主、还有大商人,所以想打官司特别麻烦,人人都宣称自己有审判权。别人欠了他一头猪,他想要回来,结果发现有7个法庭拥有审理权,也就是说如果他想要回猪,他得经过7个法庭审理交7份钱,所有费用足够他买3头猪都不止。看吧!朋友们,人家事事都要签协议,法庭流程复杂而又繁多,那真是很先进。佩服?五体投地的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