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创作最忌讳的是缺乏根基与规矩。《论语·季氏》中孔子有言:"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 若诗学未入门,不仅难以创作出言之有物、立意端正的作品,更难以与文人雅士交流切磋。诗之精妙,在于言简意赅、意蕴深远,而格律诗更需遵循严格的韵律规则。
自永明体诗人沈约等提出四声八病之说后,诗坛便将某些诗病视为创作大忌,不懂规矩者难免贻笑大方。格律诗创作中,首要问题在于"出律"。初学者若不谙格律规则,很难避免此类错误。即便偶然符合格律,也多是碰巧为之。
因此,若对格律不明,切勿轻易标注诗作类型为五律、七律或排律。绝句虽仅四句,亦有押韵之规,押韵不当即为诗病。此外,格律诗还需注意以下细节:
1、句式结构避免单调
这个问题有人称为结构的合掌,不算大病,但是高手作诗都很注意避免。特别是五律七律中间二联,要避免句式无变化。
例如:杜甫《秋兴八首》
颔联两句是2221:
听猿--实下--三声--泪,奉使--虚随--八月--槎。
颈联两句是2212:
画省--香炉--违--伏枕,山楼--粉堞--隐--悲笳。
2.仄收无变化
这个也不算大病,但是同样是需要注意的细节。白脚除了避免撞韵,还要注意上、去、入的变化。
例如:王维《从岐王夜宴卫家山池应教》
座客香貂满,宫娃绮幔张。涧花轻粉色,山月少灯光。
积翠纱窗暗,飞泉绣户凉。还将歌舞出,归路莫愁长。
仄收的四个字(白脚):满,上声;色,入声;暗,去声;出,入声。
3、重字与重韵
格律诗的重韵是绝对不允许的(也有例子,如罗隐《县斋秋晚酬友人朱瓒见寄》犯重韵) ,古体诗的重韵并不少见,例如杜甫的《饮中八仙歌》。
但是格律诗中有意识的重字是允许的,如李白折腰七律《登金陵凤凰台》、杜甫的《曲江对酒》: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
4、重意与合掌:
诗中若两句意义重复,谓之"重意";若上下联意义雷同,则称"合掌"。李白《赠孟浩然》中"红颜弃轩冕"与"迷花不事君"意旨相近,易遭诟病: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宋之问《初到黄梅》"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因意象重叠,被纪昀批评为"未免合掌"。南北朝沈约提出的"八病"理论,虽未全被后世采纳,但"平头"与"上尾"仍需严守。
《文镜秘府论》中记载:
平头:五言诗首句第二字与次句第二字不得同声,否则犯"平头"。如王之涣《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若"日"与"河"同声,则出律。
上尾:五言诗第五字与第十字不得同声,否则为"上尾"。如古诗"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楼"与"齐"同声即为病。
齐梁以后,此规被奉为圭臬,违者被视为未入诗道。其余六病虽不若平头、上尾严苛,但"仄收无变化"等细节仍需留意。
创作格律诗时,当以规矩为基,以意趣为魂,方能臻于佳境。正如杜甫《曲江对酒》所言:"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虽有意象重复,却因情景交融而化腐朽为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