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欧美国家能以判例作为法律,而中国不行。为什么各国的制度差异如此之大,为什么AI技术让世界各国风声鹤唳,以及它对我们普通人到底会有什么样的颠覆效应。很多人喜欢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经常用错,最典型的就是把它理解成物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是一个哲学论调,它是在说一个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往往受制于其生活条件、教育背景和所处环境的限制。比如象我等普通人就不会去琢磨月球的空气是咸是淡,除非你真的闲的蛋疼,它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意思可比这个宏观多了,它可是历史唯物主义最知名的观点之一。
我们分三步拆着来理解一下这句话:
第一什么是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等于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形成的生产关系总和,简单说,它就是生产力+所有制形式+生产关系+产业结构。你就记住了,一个国家这四方面的现状就是这个国家经济基础的现状。就这简简单单4个菜就能全面的说明一个社会当中谁在干活、谁在享受,以及他们是如何生产、如何分配的。
第二什么是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就是指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司法机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道德规范、教育体系等等,这些我们能够直观接触的社会表层的运行机制都是上层建筑。
第三为什么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里的决定,它不是那种单向的压倒性的,你必须按我说的来的那种决定。而是说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具有一种决定性的影响。对上层建筑来说它还有没有别的影响因素呢,有,还很多呢,只不过它们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地位没有经济基础那么重要而已。那从下往上有决定性的作用,反过来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没有影响作用呢?也有。所以组合起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指的是当我们的社会处于某种特定的生产力水平的时候,由于我们的生产关系、生产力产业结构、所有制形式就是这样式的,那我们水面上那些法律法规、政治体制、文化娱乐活动的呈现形式甚至我们的一些道德标准、意识形态锚点就会自然而然的变化成那样式的。甚至严重点说,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必须调整,否则就会出现社会冲突、改革压力甚至制度性崩塌。
这么一个奇妙的规律是怎么被发现的呢?我们回到19世纪中叶,那是一个欧洲社会急速巨变的时代,工业革命在英国、法国、德国陆续爆发,生产方式也从手工业变成了机器化大生产,财富来源则从土地转向工业资本,工人阶级大量出现,而贵族阶级正在逐渐丧权。从前面的概念当中我们可以判断出来,此时欧洲社会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贵族掌握的上层建筑却依然想要维持旧的运转方式,结果如何就很明显了。1848年欧洲革命,法国发生了多次的政权更迭,英国是议会改革,德国则是统一战争,工人运动全面兴起。在这样动乱的背景之下,马克思就开始琢磨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社会制度大规模变化,他的答案就写在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序言当中,他说一定的经济基础总是与一定的上层建筑相适应,经济基础发生变化,上层建筑迟早会随之发生变化。
20世纪之后学界也继续补充了他的观点,现代理论认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也有强大的反作用。比如法律就是上层建筑的一种,一个好的法律能维护经济基础的健康运转,甚至带来生产力的增长。但一部很烂的法律、一些很差劲的政治制度也能让生产力发展停滞,带来分配不均等等问题,甚至摧毁经济基础。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有决定性的影响,那么法律作为典型的上层建筑之一,为什么英美国家是判例法,而我国却是成文法呢?什么叫判例法,就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他们不一定需要大动干戈的通过修正案,或者颁布一部完整的新法来出台法律,仅仅通过最高法院的判决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举个例子来说,1932年在英国,有一个姑娘喝了朋友买来的姜汁啤酒,喝到一半发现瓶子里泡着一只蜗牛,就把生产商告上了法庭。但是按照当时的法律,生产商只对直接购买者负责,而姑娘不是那个买酒的人,酒是他的朋友买的,按照法律其实她告不赢。但英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阿特金直接在判决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法律原则:邻人原则。他认为行为人需要对邻人也就是那些会受到你行为直接影响的所有人负责,对生产商来说,就是你不仅要对买的人负责,你还要对最终实际消费商品的消费者负责,这可不是解释法律这是创造法律了。就靠这一纸判决,他直接奠定了现代消费者保护制度和过失侵权法的基石。
某种程度上来说,英美法系的法官本身就有一定的立法权,跟咱们国家差别非常大,咱们国家的法官只能依据现行的、已经颁布的法律来进行审判。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决定性的因素就是经济基础不同,英国17世纪就进入了商业时代,18世纪开始工业革命,他的经济基础呈现两大特征:第一商业资产阶级很强;第二私人财产权地位极高。这个经济结构直接助长了英国独有的普通法体系和判例法传统,他们的特点就是契约精神非常强,而且法院在商业案件中权力巨大。为什么?因为商人最害怕不确定性,他们要求这个社会中交易的人要遵守契约,要求法院你在之前怎么判现在也得这么判,因为他们需要自己的行为结果是可预期的,这样才方便做生意。于是,再加上一些历史文化原因的推波助澜,判例法就这么在英美法系国家扎根了。
那我们的经济基础是什么样的呢,中国不夸张的说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的经济体,我们有完整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基础设施能力、大规模的人口,但同时区域发展差异很大,国家整体协调生产、协同分配的功能非常重要。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下,制度逻辑自然倾向于成文法体系,它统一清晰标准化,公共利益是法律的重要考量因素。而且,中央和地方之间需要高效的政策协同。同理,美国制度强调个人权利,因为私人资本是国家的主角,北欧强调高税收,因为他们的人口少、产业集中,社会均制需要人均高福利。所以,真的是什么地就长什么瓜,都是有原因的。
世界各国为什么对AI这么紧张,重视程度不亚于一场军备竞赛。其实全世界对AI的紧张不只是因为它会带来产业升级,或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这么简单,真正让各国紧张的是AI在改变整个社会的价值创造方式。过去几百年,人类社会的生产力都是肌肉、机器、数据、软件来完成,而AI有可能让智能本身成为生产力,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东西。当人在生产的时候,我们有劳动力市场、有工资、有劳动法。当机器加入生产,我们有了机械制造行业、工业工人、工厂制度。当智能模型开始生产,数据、算力算法就变成了新的生产资料。经济基础正在更新,上层建筑也正在被迫进入下一代的操作系统。你可以把今天的世界想象成1750年蒸汽机刚出现时的欧洲,那时候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正站在工业革命的门口,我们正在经历同类型的文明换代,只是很多人还完全没有意识到。
总结一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是一台让你看世界的显微镜,同时也是望远镜,它让我们看到制度不是一个国家想要什么,而是它能够做什么。不同国家的差异从本质上来说是来自于结构差异,技术革新也不是更新几个APP这么简单,而是可能刷新整套文明的游戏规则,而上层建筑的一切选择都有它不得不如此的经济逻辑。过去200年每一次经济基础升级都伴随着一轮制度重构,蒸汽机推动现代国家雏形,电气化推动福利国家体系,信息化推动全球化。而现在AI正在推动我们进入智能社会的预备阶段,这不是预测这是规律。而一个真正有判断力的人,看的不是今天有多热闹,而是这个时代的经济基础正在变化,它会把上层建筑拖向哪里,你能不能提前站到那个位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