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讨论一个现象,中国的精英人才似乎总往美国跑,按这个逻辑,人才不断流失,中美之间的差距应该越拉越大才对。但现实却恰恰相反,无论是经济实力、军事实力,还是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中国都在快速追赶,甚至在某些领域已经并跑或领跑,这看起来似乎是个悖论。
美国这个国家是从英国在北美的13块殖民地独立而来的,他的很多底子继承的是英国的那套东西。而英国本身也是英格兰通过征服和联姻,逐步吞并威尔士、苏格兰形成的。无论过程如何,本质上都是强大的吞并弱小的,这似乎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再往前看,英格兰的根基是征服者威廉带着他那群诺曼人建立的。诺曼人是什么来头,他们其实就是一群稍微文明化了的维京海盗。威廉和他的队伍在血统上和昂格鲁萨克逊人没多大关系,文化上也主打诺曼文化。他们征服了当时的安格鲁撒克逊王朝,成了英格兰的新主人。
威廉拿下英格兰后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搞土地普查,表面上是为方便征税,实则是为了彻底铲除原有的盎格鲁萨克逊贵族势力。那些在黑斯廷斯战役中支持哈罗德的贵族土地全部没收,分给了跟着威廉打天下的骑士们。即便是那些没明着支持哈罗德的昂格鲁萨克逊贵族,在接下来的50年里,也通过苛捐杂税、政治打压等各种手段被慢慢收拾干净了。
威廉建立的统治秩序非常清晰,他把土地分封给自己的骑士,称为男爵。这些男爵带着手下战士象钉子一样,驻扎在英格兰乡村的交通要道上。男爵拥有庄园作为经济基础,修建城堡作为军事据点,控制周围的昂格鲁萨克逊人。男爵直接控制以外的土地则由他手下的诺曼自由民管理,实际种地的还是昂格鲁萨克逊人。这些诺曼自由民分两种,资深战士叫博达,普通战士叫苏克曼。同时诺曼人还和天主教会结成了坚定的同盟,教会为他们提供了统治的合法性。
为了防着昂格鲁萨克逊人造反,也防着男爵们权力太大,威廉在男爵之上设立了郡,郡长大多是他信任的诺曼贵族。一有战事,诺曼人出兵,昂格鲁萨克逊人出钱粮。时间一长,很多昂格鲁萨克逊地主就破产了。敢不交税,立马给你扣上个谋叛的帽子,财产全部没收。你想武装反抗,连国王哈罗德都败了,你还能翻起什么浪。这套制度效果极好,直到今天,英格兰还有一半的土地掌握在诺曼人后代手里,而这部分人只占英格兰总人口的1%。
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倒了霉,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就好过吗?根本没有,威廉征服英格兰时,乡村里除了地主,最多的就是自耕农。他们以公社形式生活,土地所有权归公社,个人不能买卖土地。这些自耕农占了当时乡村人口的41%,拥有45%的农田。比他们地位更低的还有边地农、茅舍农和奴隶,所以这些自耕农算是安格鲁萨克逊社会里的富农了。但诺曼人怎么可能允许英格兰的土地上有自由的安格鲁萨克逊人呢?在他们看来,亡国奴就该有亡国奴的觉悟。收拾完贵族,接下来就轮到这些自耕农了,诺曼人管他们叫维兰。从1085年威廉建立统治秩序开始到12世纪,不到100年的时间里,这些昂格鲁萨克逊自耕农就彻底沦为了农奴。
根据历史学家海姆斯的记载,到了13世纪,在诺曼法学家眼里,主人拥有维兰就象拥有一件物品,可以随意卖掉。维兰没有任何财产,他的土地和一切都属于主人,未经主人允许他不能离开土地,更不能出售土地。当主人提高地租或收回土地时,王室法庭不会保护维兰。由于维兰没有自己的财产,所以也没有东西可以传给后代,自然也就没有继承人。13世纪的王室法庭记录写得明明白白,伯爵、男爵以及其他自由佃户可以合法的出卖他们的农奴,就象出卖公牛和母牛一样。
维兰一般不允许赎身,但也有例外,如果你特别有钱,可以请求教会帮你赎身。比如圣阿比修道院院长就曾公开以两英镑的价格让一个维兰获得自由。但我们都知道,神圣的修道院院长不会无缘无故发善心,你得拿出相当价值的财产才能换来这个机会。后来随着资本主义兴起,英国的农奴制确实瓦解了。但诺曼人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盘剥并没有停止,只是隐藏到了更复杂的商业关系背后。
在长达几个世纪的统治中,诺曼人掌握了一套看起来公平公正,实则能把盎格鲁撒克逊人牢牢锁在社会底层的办法,这套办法的精髓就是用法律和规则来切香肠,慢慢侵蚀。诺曼人并非一开始就直接没收土地,而是通过持续削弱盎格鲁萨克逊人的经济基础,让他们逐渐贱民化。既然社会通常由富裕阶层主导,那么让征服者永远富足,被征服者陷入贫困,就成了维持统治的有效手段,同时再给被征服者一个看似能向上爬的虚幻通道。
诺曼人想要建立的贵贱等级,本质上是建立在贫富差异之上的。诺曼征服者因富而贵,安格鲁萨克逊人因贫而贱。贵贱隐藏在贫富之后,让被征服者心服口服。这套玩法在大不列颠表现为,诺曼人联合部分富裕的安格鲁萨克逊人进行统治。在印度,诺曼人通过安格鲁萨克逊人遥控印度土邦酋长。在香港,则表现为诺曼人委托盎格鲁撒克逊人依靠太平绅士体系进行管理。
说到底,核心就两招,间接统治和分而治之。英国的制度表面上看合理合法,但实际操作中,如果你不是他们圈子里的人,吃亏的永远是你。他们能通过这套制度榨干你的全部价值,然后象扔垃圾一样把你抛弃。维持这个制度运行的是各种自治协会,这些协会在征服者威廉时代就是诺曼人组成的各种会议。虽然维兰没有独立人格,但如果他的诺曼主人和他签了协议,诺曼人的陪审团通常会承认协议的有效性。这给维兰一种诺曼人讲信用的错觉,维兰的权利完全依赖诺曼人会议的认可,这种有限的公正给了他们一丝虚幻的希望,但诺曼主人永远高高在上。
英格兰人的自由建立在无数繁复的文件和契约之上,这种自由缺乏坚实的经济基础,他们本质上仍是农奴,只是诺曼人剥削他们的方式被巧妙的伪装起来了。那么这一切和美国又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很大,因为美国本质上也是一个诺曼人的国家。美国的建国国父们几乎都是诺曼贵族的后裔,或是诺曼贵族私生子的后代。以乔治华盛顿为例,华盛顿家族不仅是诺曼贵族后裔,而且世代忠于诺曼王权。他们家族后来之所以会去北美,竟然是因为支持保王党而遭到政治迫害。在美国独立战争时,人们推选华盛顿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诺曼制度在漫长岁月中灌输的某种奴性,许多人似乎只有在诺曼贵族的带领下才敢于挑战英王的权威。因此尽管美国自诩为自由国度,却是主要文明国家中最晚废除奴隶制的国家之一。为什么?或许因为其制度内核包含着诺曼奴隶制的基因。直到今天,还有人说美国黑奴的生活其实不错,能吃上肉。没错,这就是诺曼奴隶制的精髓,让你当奴隶,但又不至于穷困到铤而走险,从而安心为奴。
诺曼人的不公正统治并非总基于法律条文,而更侧重于操控现实经济因素。只要确保诺曼人及其同盟者永远占据财富优势,他们的统治地位就难以动摇。当然,由于北美早期确实没多少真正的诺曼贵族,正常情况下,真正的诺曼贵族怎会沦落到当时还是蛮荒之地的美洲。这套体制最终被昂格鲁萨克逊人学会拿走了,换句话说,亡国近600年的昂格鲁萨克逊人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实现了复国。不信你看,真正掌控美国的不依然是那些建国元勋家族吗?塞缪尔亚当斯的家族甚至被称为美国的王族。当然亚当斯家族能成为王族也有机缘巧合的成分,因为华盛顿、富兰克林、杰斐逊都没有直系的男性后代传承主要政治资源。
美国的体制可以说是诺曼体制的现代化版本,其真实的社会结构大致如下,最顶层是建国元勋家族及其最亲密的同盟者,主要是昂格鲁萨克逊裔,类似于征服者威廉及其核心骑士团;高层是庞大的资本家和职业政治家阶层,也以昂格鲁萨克逊裔为主,类似于诺曼体制中的伯达;中层的上层是所谓的精英阶层,来源主要是广义上的英国人,也包括部分爱尔兰裔等,类似于诺曼体制中的苏克曼。这些人构成了美国的实际统治阶层,即美国的诺曼人。他们通过各种看似公平的制度,如协会、推荐信制度和诺曼人会议,也就是各种俱乐部、精英团体和董事会来控制一切。中层的中层是已形成稳定利益集团的欧洲白人,包括农场主、教授、医生、工程师、律师、小商人等,他们类似于诺曼体制后期出现的富裕的约曼;中层的下层就是我们问题中讨论的各国精英,包括中国的精英们。他们在美国体制下的角色类似于工匠,其中的佼佼者或许能被接纳为约曼,获得一定的资源和地位,但想再往上进入苏克曼的核心圈则异常困难。工匠的价值在于其技能,一旦其子女未能继承或掌握新的稀缺技能,就很可能无法维持父辈的地位,需要为新的工匠腾出位置。因此我们看到许多赴美的中国精英,其家族往往经过三、五代便逐渐融入主流或趋于平凡。
孙中山先生家族的海外经历便是一例,孙中山有一个儿子叫孙科,孙科有两个儿子孙治平和孙治强。孙治平毕业于纽约大学,长期跟随国民党。到了他的儿子孙国雄这一代,由于国民党在台湾失势,家族庇护不再,孙国雄在美国成了一名特技替身演员,为各种明星从事高风险动作表演。孙国雄当了37年特技演员,参与过约600部电影电视剧的拍摄,做过许多危险动作。尽管他认为,孙中山的后代做特技演员很有趣,但这背后的辛酸与落差显而易见。孙家历来重视教育、为人低调,但即便拥有美国学位和显赫家世背景,他们在美国的发展依然处处受限。试问有多少自诩的精英能比孙家后人更精英呢?
美国的企业宁可用一个学了中文的昂格鲁萨克逊人来处理中国业务,也不太愿意给已掌握中文的孙中山曾孙机会。回顾美国社会,导致孙治强家族阶层滑落的手段主要有三:一经济消耗。通过高昂的教育医疗生活成本,如学生贷款、信用卡债务、税务等持续消耗家庭财富,类似于征服者威廉通过苛捐杂税让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破产;二机会壁垒。依靠推荐信、圈内人认可等非明文规定设置玻璃天花板卡住上升通道,类似于诺曼自由人的会议决定农奴的命运;三系统排斥。除非被完全同化并纳入其核心圈子,否则难以接触到真正的核心资源和发展机会。
再看美国为何喜欢任用印度裔,很大程度上因为印度裔母国相对落后,他们向母国输送利益的可能性较低,忠诚度更倾向于美国,且通常具备较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因此成为理想的工匠、领班角色。美国的底层民众实际上类似于诺曼体制下的农奴和奴隶,当然,现代社会不能明文规定谁是贱民。于是美国人发明了债务控制法,通过让底层人民陷入永久债务来制造现代社会的债务奴隶。一个典型的美国底层民众的人生轨迹可能是高中毕业后面临大学选择,读大学需支付极其昂贵的学费。付不起就得申请学生贷款,这些贷款利率约6%。若申请不到,则可能求助利率13%左右的高利贷,这种债务通常需偿还二三十年,许多人到60多岁仍在还贷。
不读大学,则很可能因全球化背景下低端岗位竞争激烈而长期失业,或从事低收入工作,逐渐滑向社会最底层甚至沦为流浪汉。这类似于诺曼人通过苛捐杂税迫使昂格鲁萨克逊人沦为奴隶的手段。即便读了大学,沉重的学生贷款往往迫使许多人依赖信用卡维持生活。而美国信用卡利息极高,这又加剧了债务负担,这象极了诺曼人对维兰征收的高额地租。此外,还有严厉的税务系统持续抽取财富。
因此,一个中国精英赴美后的典型人生路径,很可能是满怀希望进入某互联网公司或其他机构辛勤工作多年,可能连组建家庭都困难。即便成了家,高昂的育儿费用会吞噬大部分收入,孩子上大学时又会耗尽他们仅有的积蓄。而由于父辈未能成功跻身约曼及以上阶层,难以给下一代提供有效的人脉支持,其子女在美国的阶层攀升同样困难重重。他们很可能面临失业或半失业需要啃老,若无老可啃则可能陷入债务漩涡。最坏的结局或许是沦为流浪汉,无声无息的消失在某个寒冷的夜晚。
当然,诺曼体制不会给人彻底的绝望,底层民众总能获得一些基本救济,维持最基本的生存。这便解释了为何美国吸收了如此多中国顶尖人才,但中美差距仍在快速缩小,一个人只有在适合的位置上才能充分发挥其才能。既然美国为中国精英设定的天花板大致在约曼阶层,那么他们能在美国发挥的作用上限,也就是诺曼体制下约曼所能达到的上限,无非是让诺曼人的城堡更坚固、教堂更华丽、宫殿更气派,让他们的武器更精良,帮他们赚更多的钱而已。一个聪明能干的富裕农奴又能对大局产生多少根本性的影响呢?
当然,赴美的还包括世界各国的权贵阶层。美国作为新世界国家,自19世纪以来就吸引了无数各国的达官显贵前往避难或投资。但这些权贵的后代大多难以长久维持其显赫地位,美国的诺曼体制就象当年对付昂格鲁萨克逊贵族一样,通过复杂的税务和法律体系逐渐侵蚀他们的财富,这些复杂的规则解释权牢牢掌握在诺曼人的伯达手中。一个外来权贵很难找到真正顶级的伯达来有效维护其利益,就象历史上诺曼人用苛捐杂税搞垮昂格鲁撒克逊贵族一样,对付外来权贵同样得心应手。
例如美国政府曾出台规定,要求全款购房者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名义是打击洗钱,实则可能用于审查和限制某些来源的资产。剥夺外国权贵财富的大头是高达40%的遗产税,但美国的本土富豪往往通过各种复杂手段避税。而外来者即便聘请了优秀的律师,哪怕是约曼甚至苏克曼层级,也往往难以真正应对,因为法律的最终解释权掌握在诺曼人手中。想要保住财富,除非极力巴结美国的诺曼人,但无论如何巴结,大部分财富最终很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流入诺曼人手中,就象征服者威廉的末日审判书一样,通过长达数十年的各种法律规则运作,让你最终自愿或被迫的散尽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