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件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章学习提示】
1、考试主要题型:客观题, 2007年考试分值14分(单选 个,多选 个,判断 个,计算题。)
2、学习方法:2008年的重点变化章节,考试绝对要引起重视。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并是中国税制体系的重大变革,相对教材来说比以前要简化了,删除了外资企业的优惠之类的规定,按照出题考试的一般要求,本年重大变化部分,就是重要考试部分。接下来的复习过程中要特别小心,今年的综合题或者计算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所称'企业",包括居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