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
鉴于 (“甲方”)与 (“乙方”)已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特此签订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
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主协议与本补充协议适用于交易双方以一对一方式达成的、按照交易双方的具体要求拟定交易条款的场外衍生品交易。
违约和终止条款
主协议第4.5条中的“交叉违约”:
【是】/【否】适用于甲方;
【是】/【否】适用于乙方;
“特定债务”
【同主协议第十四条定义条款的含义】/【指:与借款有关的任何义务,不论是现在的或将来的、或有的或已发生的、作为主债、担保或其他形式的义务,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
若甲乙双方均适用“交叉违约”,“交叉违约触发金额”为: 。
甲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甲方所有者权益的 %(以人民币计价)
乙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乙方所有者权益的3%(以人民币计价)
所有者权益应当根据确定交叉违约触发金额时相关方最近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确定,并且该等资产负债表应当根据其注册地的公认会计准则准备。
因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