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协议书
  
男方: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 / 女儿 ,取名    。但因前段时间,男方 / 女方有与第三者同居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 / 女方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凡处置超过 万 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 , 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 , 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