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章 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该公司,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路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服装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