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                 (层/厅)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           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