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 方: 乙方:
力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共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保守涉及甲方的商业科密事宜,
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政,答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主体
乙方在甲方 疯位任职,有有义务保守在工作期间敌的涉及甲方各类业务的所有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害范园
本协议所指甲方商业秘密主要指。管理方式内部决策、产销策略、客户资料、突施方案、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进货洪道、知识产权等。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尚未侍请实施的经党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
和 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资产负债表、财务专用印时、账号和密码等
5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人力资源信息; 公司组织架构、员工人事档案、员工工资明细、劳务性收入及个人隐私资料:
了.完整及部分设计与技术信息: 包括设计与技术方案、阶段性设计与技术成果、设计与技术数据、
解决设计与技术问题的技巧或方案。
有. 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策略、管理制度及创新、客户资料市场肥目标客户情报、对交易产生影响
的价格及标底、对经党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法律信息; 包括合同的风行情况,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情况、有关法律诉讼及促教
10.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 保密限制
上.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洪露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甲方商业税害,不得通过共他|
方式传播甲方商业科窗。
2 对所振有或保管记录各方保害信息的载体,均晤甲方所有 项目结束后应将取得所涉及项目的一切保
密信息和资料原件,子 3个工作日内交还给四广。
3. 不得探听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或未得到提权以及超出授权的商业秘密。
芋 只可直属行职务的人员按授相关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不得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
和记录随意存放和传冉,并妥善保存。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税密的期限为, 在甲方工作期间自离职或甫除劳动合同后3 年内。
第五条 保密责任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壕条款任何一项,即为违约,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给予区告外分, 并承担 1000 元以下的违约会(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
如发生两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