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中商品奖励积分的税务会计处理 纵观如今商家的促销手段,大多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折扣促销; 2.买一赠一或“奖励促销”(或叫“满就送”); 3.竞赛或游戏活动促销; 4.现场展示促销等。其中,“满就送”的促销方式是大多商场、超市普遍采用的。“送”,有送奖励积分、送商品、送服务、送现金、送赠券等。特别是购货奖励积分的销售方式,可以吸引顾客再次消费,培养客户关系。1.奖励积分的税务处理1.增值税处理企业销售商品奖励客户积分,及客户以积分兑换商品,应分别全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另外,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