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通知书格式
格式1
唐山市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唐地税 土增税清通( )第 号
公司(纳税人代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和《唐山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开发的 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90 日内准备好有关资料,到 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格式2
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限改( )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