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转有机葡萄和哈密瓜优势产业工程培育
及名牌创建合作协议书
甲方:新疆农业大学
乙方: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申报科技支疆项目“吐鲁番地区转有机葡萄和哈密瓜优势产业工程培育及名牌创建”达成如下协议,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为项目主持单位,负责项目的全面实施,拥有项目经费50%。负责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设计。重点负责葡萄(哈密瓜)转有机生产基地的培育及有机肥标准化生产技术;转有机葡萄(哈密瓜)生产病虫害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转有机葡萄(哈密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
乙方责任与义务
项目主要协作单位和技术支持,拥有项目经费20%。负责葡萄和哈密瓜转有机生产病虫害防控技术的技术指导和新技术引进。与新疆农业大学共同完成转有机葡萄生产病虫害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与香港有机认证中心合作完成转有机葡萄和哈密瓜基地勘验,对基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的建议和措施,最终达到有机认证标准。
三、项目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2013年12月,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在期限内完成研究内容,研究成果以田间示范、研究报告、技术培训图片(声像资料等)、发表论文等形式展示和提交,并根据课题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和课题验收。
四、乙方研究经费为财政拨款经费的20%,甲方必须确保资金到位。
乙方收款单位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