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10%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