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立法机关
主要内容
表现形式
税 收 法 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
仅次于宪法,税法中最高级次,在税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企业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法》
3、《税收征收管理法》
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规定》
(特)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立法
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1、《增值税暂行条例》
2、《营业税暂行条例》
税收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全国普遍适用。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目前仅限海南、民族自治地区
税收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部门规章
有权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在税收法律、 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