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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故事 上传于:2024-07-17
JL-21 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 (京海策磁字 [2004 ]月付03号) 合同名称:磁县凤凰山水电站 合同编号: 致:邯郸市龙兴水电公司: 经审核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水漳德磁施字[2004]月付03号),本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金额共计为(大写)陆万玖仟贰佰玖拾伍元伍角叁分整 (小写)¥69295.53元)。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请贵方在收到此证书后的5天之内完成审批,将上述工程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附件:1、月支付审核汇总表。 2、工程价款月支付汇总表    3、工程计量报验单(计量13、14、15、16、17、18、19、20,增05、06、07,临03) 监 理 机 构:(全称及盖章)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磁县凤凰山水电站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4份,由监理机构填写。发包人、监理机构各1份,承包人2份,办理结算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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