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状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