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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工人代表能够充分代表工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选举工人代表,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机制,使工人代表代表工人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行交涉,并监督处理的公正性,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XX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定义
工人代表:由工人选举产生,代表工人利益,向管理人员表达他们对工厂行为的关心,检查工作条件,与工厂管理人员对话,以及举办其它不妨碍工厂生产的活动的非管理人员。
4.职责
4.1各部门组织工人进行工人代表选举。
4.2 工会监督及督促各部门进行工人代表选举,并召开工人代表与管理层的沟通会议。
4.3 工人代表职责
4.3.1 代表工人就工时、工资、人权、福利、工作环境、健康安全等工人所关心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交涉。
4.3.2 定期参加与管理层的沟通会议,提报工人所关心的问题和公司工厂工作规范的实施情况。
4.3.3 协助工人申诉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