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特许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诚美家具    
	为建立完善的品牌系统,更好地占领及规范市场,保证厂商双方的利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县(区)           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代理商,由乙方负责该品牌在本区域的宣传推广、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将不在该地区开设新专卖店。
2.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场地开设一个不少于         平米的标准专卖店,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专卖店的统一形象设计及装修方案,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卖场进行装修完成日期为   年  月  日。    
3.为保持专卖店的整体形象及独特风格,提高市场竞争力,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布场,摆场样品总值应长期保持不少于     万元,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对卖场随便调整。
4.甲方所授予乙方的专卖权仅在合同规定的区域享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外设立分店或代理点;不得将专卖权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达让给第三方;不得自行将产品转移到乙方的其他城市商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