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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琴声声 上传于:2024-07-21
浅谈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我国刑法对特殊犯罪主体的称谓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能实施刑法规定的一般主体所实施的犯罪外还由于职务和权力的特殊性可以实施一般主体所不能实施的职务犯罪作为职务犯罪的主体刑法已经明确其范围这对正确认定和处理职务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是依照法律从事公务这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征由此不难看出是否依法从事的公务是界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依据是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的核心对此如何理解刑法中公务这一概念如何界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浅谈我们的看法一公务的特征所谓的公务是指国家和集体的事务具体要体现出国家财政负担活动管理国家财产享受国家待遇的人员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事务因此提出以下特征事务性所谓公务是指国家机关和集体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事务其实也就是刑法中所说的公务而不是居民委会村委会的日常事务居民委会和村委会的事务均不属刑法中规定的公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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