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服务协议
为规范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相关操作,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方作为债券承销机构或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可通过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理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权益分派和持有人名册数据查询等业务。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可向乙方申领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甲方进入平台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通过甲方数字证 书在平台上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正式有效的业务行为。乙方通过平台对甲方进行的任何信息传输均视为正式合法有效的信息送达。甲乙双方上述操作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业务的有效凭据。
甲方的权利:
按规定通过平台进行指定业务的办理;
按规定通过平台进行数据信息查询;
依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乙方的各项业务规定, 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危害平台安全运行的操作;
保证自身通过平台提交的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
发现数字证书被非法使用时及时通知乙方;
在申办业务过程中,及时跟踪关注业务办理的进程。第五条乙方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