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梭峪乡中心学校会立小学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校幼儿教育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为
国家的有用之才,根据《古交市财政局、十交市教育局文件 《十财办【2013】 20 号)
和十交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2013 年春季我校学前教育贫困生次
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
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儿童福利机构孤
儿及社会散居铂儿,父母双残或单线、家庭主要成员长期中病或表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
困难的幼儿及残疾幼儿 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资助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 1000 元 / 生 / 年的标准给予生
活补助。受助儿童团盖面按在园儿童数的 15%进行测算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确定资助对
象时,要优先考虑孤儿、残疾儿童、因病因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三、工作程序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如实填写“古交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
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由幼儿园进行审核汇总。
功儿园成立由园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的有关情况
进行认真审核,在幼儿园和幼儿家长所在村《〔居》 委会或园内醒目地方张榜公示7天以
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后,各园将无异议的名单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确认后, 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向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
四、学校成立贫困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