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厨具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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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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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广“    ”牌厨具系列产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和期限内,经销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权
1.甲方同意乙方在以下区域和期限内经销甲方下列产品:
1)产品:    家居系列产品,包括整体橱柜、卫浴柜、衣柜、护墙板、房门、酒窖等定制性家居产品及厨房电器、等(以下简称产品);
2)经销区域:                                                              
3)市场级别:      级市场             
4)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及有关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2.授权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区域内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