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制度名称
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依据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订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奖金数额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 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二)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三)中途到职者。
发给前离职 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