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柜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柜台资源,乙方有租用柜台的需求,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数量、位置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柜台 (以下简称“租赁物”) 租给乙
方使用。
1.2 租赁物的数量及位置详见附件。
1.3 租赁物为乙方独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第三方。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 元/
柜台。
2.2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
2.3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租期及续租
3.1 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如乙方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
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再签订书面续租合同,续租期不得超过原有租
期。
第四条 使用及管理
生工乙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行业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生2 乙方有权管理租赁物,但不得搜自改变租赁物外部结构及
内部设计。
4 .3 如租赁物产生损坏或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生4 甲方应对租赁物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租赁物的完好
无损。
第五条 清理及返还
5.1 租期到期之前,乙方应清理并原样返还租赁物,如有超过
租期单方不续租的情形,乙方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