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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长大 上传于:2024-06-25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8]3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厅为本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核发由建设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建设部备案,定期公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   第四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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